说话人姓名和提示语在说话内容之间怎么用标点符号

如题所述

说话人姓名和提示语在说话内容之间,标点符号的用法:在提示语前、后的说话内容加双引号,提示语后加逗号。例如:“太好了,太好了!”川川高兴地说,“等我长大了,也要读懂这本最大的‘书’!”又如:“三个儿子?”老爷爷说,“不对吧,我可只看见一个儿子。”

扩展资料:

标点符号分为点号、标号、符号三大类。点号表示口语中不同长短的停顿,标号表示书面语言里词语的性质或作用。

点号:句号( 。)、问号( ?)、感叹号( !)、逗号( ,)顿号(、)、分号(;)和冒号(:)。

标号:引号(“ ” ‘ ’)、括号〔( ) [ ] { } 〕、破折号( ── )、省略号(······)、着重号( .)、书名号(《 》〈 〉)、间隔号(·)、连接号( — )和专名号( ____ )。

符号:注释号( * )、隐讳号(×)、虚缺号(□)、斜线号( / )、标识号(▲或●)、代替(~)、连珠号(……)、箭头号(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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