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遭遇疑虑或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份恰当的质疑函至关重要。以下是质疑函的适用场景和关键内容概述: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供应商在得知或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有权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这个关键时刻,质疑函如同武器,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质疑函的构成应详尽明确,以下是其主要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供应商还可以根据《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选择代理人进行质疑或投诉,但必须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身份、权限和期限,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内容对于供应商在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时至关重要,确保质疑函的严谨与充分,有助于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和成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