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设有18个内设机构。(一)主席办公室。负责自治区主席的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以及自治区副主席、秘书长的相关安排。处理自治区主席的文电、信函、批示,协调确保主席批示和指示的落实,并组织起草重要材料和文件。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编写会议简报和纪要,以及信息收集和编发工作。(二)综合处。处理厅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领导同志的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办理相关文电处理工作,以及来信来访的处理。(三)第一秘书处。办理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国资监管、税务、法制、金融、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编制、机关事务管理、驻外办事处、档案、保密等方面的文电工作。(四)第二秘书处。办理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交通运输、铁路、航空、安全生产、煤监、交通战备、工会、工商联、烟草、黄金管理、储备物资管理、电力、石化、通信管理、邮政管理等方面的文电工作。(五)第三秘书处。办理发展改革、物价、国土资源、测绘、海洋、地矿、环保、统计等方面的文电工作。(六)第四秘书处。办理科技(知识产权)、水利、农业、林业、农垦、粮食、扶贫、供销、水产畜牧兽医、农业区划、农机、自然科学、科协、地震、气象等方面的文电工作。(七)第五秘书处。办理商务(口岸)、外事、质量监督、港澳台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国际博览事务、保税物流、打私综合治理、贸易促进、检验检疫、海关、海事等方面的文电工作。(八)第六秘书处。办理民族(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政(老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管理、旅游、人防、投资促进、水库移民、宗教、残疾人工作等方面的文电工作。(九)第七秘书处。办理教育、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广电、新闻出版、体育、食品药品监管、社会科学、地方志编纂、政府参事、文史、妇女儿童以及红十字等方面的文电工作。(十)第八秘书处。办理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监狱、劳教、信访、三大纠纷调处、边海防,以及法院、检察院、军队、国防等方面的文电工作。(十一)文电处。负责文电收发、运转、印鉴管理、文书档案、保密、文印、公文规范审核、机要通信、文件交换等方面的工作。(十二)信息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室)。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编辑政务信息,向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送信息,指导电子政务工作,办理相关的文电和督查工作。(十三)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出国政审工作。(十四)接待处。负责大型会议和接待工作,以及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同志的接待等工作。(十五)行政财务处。负责后勤服务管理工作,以及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十六)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重要决策和部署的执行情况,办理建议和提案,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督查工作。(十七)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应急管理、督查和值班等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十八)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指导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党群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工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