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规定农业大棚看护房面积是多少?

如题所述

温室大棚等看护房用地面积每栋不得超过30平方米。

温室大棚附属设施占地面积最高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容积率控制在1以下,温室大棚等看护房用地面积每栋不得超过30平方米。

使用村集体预留机动地的,须经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与村委会签订使用土地合同;使用农民承包土地的,须与原土地承包农户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土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本轮土地承包期。

扩展资料:

农业三项用地的必备条件:

1、畜禽饲养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及养殖水面用地申请表(一式二份)。

2、土地使用者与原承包农户签订《畜禽饲养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及养殖水面用地使用合同》。

3、原农民土地经营权证书。

4、土地使用者与村集体经营组织签订《畜禽饲养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及养殖水面用地使用合同》(一式二份)。

5、甲乙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业三项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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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7

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蔬菜大棚可以配建简易的生产看护房。要求是:

1、单层,且面积不得超过15平方米;

2、温室大棚等看护房用地面积每栋不得超过30平方米

扩展资料:如果在看护房本身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被认定为违规,可以向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虽然享有人身自由,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但如果看护房不合规,被政府工作人员发现,极有可能以"改变土地性质"反对你的做法。

因为:蔬菜大棚种植,属于农作物栽培类设施农用地范围。

包括温室生产设施和办公看护房附属设施用地,其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严格实施分类管理,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而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建设大棚地使用前,经营者需要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9

原则上,基本农田上可以建设大棚,就是不破坏地表的塑料大棚那种,但不允许建设温室和看护房。温室大棚的话,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可以向土地部门申请设施农用地。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大棚(Shed)原是蔬菜生产的专用设备,随着生产的发展大棚的应用越加广泛。现已用于盆花及切花栽培;果树生产用于栽培葡萄、草莓、西瓜、甜瓜、桃及柑桔等;林业生产用于林木育苗、观赏树木的培养等;养殖业用于养蚕、养鸡、养牛、养猪、养鱼及鱼苗等。大棚的组成是用竹木杆、水泥杆、轻型钢管或管材等材料做骨架,做成立柱、拉杆、拱杆及压杆,覆盖塑料薄膜而成为拱圆形的料棚。大棚内的光照条件受季节、天气状况、覆盖方式(棚形结构、方位、规模大小等)、薄膜种类及使用新旧程度情况的不同等而产生很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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