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明确无故旷工多少天可被单位辞退

如题所述

法律上对旷工几天并没有规定,具体可以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一般为三天。员工有事情的话,可以向单位请假,大部分时候单位都是会准假的,而此时单位知晓员工请假的事情,自然也会对后续工作作出安排,若是无故矿工,很容易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出勤,是旷工的定义。旷工是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容忍的,因为企业支付劳动报酬,购买的是员工的全勤劳动,员工无故缺勤,违反了企业的劳动纪律,还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可以称之为是辞退,如果员工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主张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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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26
劳动法中对于旷工几天才可以解除,没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里进行约定。最少也是应该连续旷工3天才可以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辞退。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