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当然也不属于
事业编制,而是属于具备特殊
行政编制的公职人员。消防员指的是民间或者政府专门创建的救灾救人团体,平时职责主要在于消灭火灾以及提供各种救护服务。
消防员入职条件:
1. 具有良好的
身体素质,可以适应各种复杂多变的危险环境;
2. 坚决拥护共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忠于社会主义事业;
3. 具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对各种灭火技术与战术做到精通;
4. 具备良好的
心理素质,遇到危险从容镇定,不慌不乱;
5. 有良好的记忆力与观察力,同时也要具备超强的思维与判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