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小区收物业费合法吗

如题所述

看情况。如果政府有出台相关政策的话,是合理的,一般会有相关条款注明的。小区是小区业主的公共生活空间,并非经营场所,并无收取类似门票等性质费用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或者自行管理的团队可以收取物业费用,一般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但不能按照人员进出来进行收费。
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诉,但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
如果安置房小区物业能够拿出政府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和收费依据那么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反之不需要缴纳。因为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预收物业费合法吗?
1、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预交物业费不合法。
2、物业费一般认定应当按月支付,物业公司可以委托银行托收,由银行自动扣除当月的物业费,如未按时支付,物业公司履行催告程序后业主仍拒绝缴纳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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