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房子涨价百万,中介勒索买家30万,房主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上海市松江,房产中介公司沈某详细介绍刘阿姨购房后,不上一年的时间,房子价格就涨了100万。沈某因手头上窘迫,遂造成了向刘阿姨“借”30万余元辛苦费的念头。结果钱没要到,人却进去。
上年7月23日,刘阿姨回家了时发觉大门口被别人贴了一张纸条,刘阿姨开启纸条一看,贴纸条的人,不但了解刘阿姨的家庭经济情况,还说要找刘阿姨借30万余元,并让她需要在隔日早上10点前,将钱放到大门口。但是另一方宣称还款时,会付款10%的贷款利息。最终还危害刘阿姨禁止警报,不然便会损害她亲人。
刘阿姨看了纸条内容,浑身发抖,这哪儿是借款啊,这明明是逼我出钱啊。这会到底是谁干的呢?是否家人欠债务,他人来要债的呢?刘阿姨赶快找来老公、孩子核查状况,经再三确定,家人都没与人有债务纠纷与债务。因此刘阿姨警报寻求帮助。
警察干预调研后,根据读取监管开展清查,并融合刘阿姨给予的状况,进一步变小了侦察范畴。最终警察按照案件线索,找到刘阿姨家楼顶的隔壁邻居沈某。
原先,沈某不但是刘阿姨的隔壁邻居,或是名房产中介公司,刘阿姨上年刚搬入去住的房子,恰好是沈某详细介绍的。见到刘阿姨家的房子不上一年时间,酒价格上涨100万后,债务缠身的沈某就造成了向刘阿姨“借30万余元”的念头。
这真的是借么?显而易见并不是,哪有些人借款,害怕漏脸,还带危害的,因而可分辨沈某内心也明白自身的个人行为,不是对的。
实际上 从法规上而言,沈某个人行为的实质上便是选用吓唬、威胁的方式,导致别人深陷焦虑心理状态后,强制向别人索取金钱的个人行为。换来讲之,这就归属于纯粹的敲诈。
尽管沈某在纸条上标明会在偿还时,会付款10%的贷款利息,但其个人行为仍然合乎敲诈勒索罪的关键预制构件,因而造成敲诈勒索罪。
必须留意的是,并非是全部敲诈个人行为,都涉嫌犯罪的。依据在我国法律法规,2年内敲诈三次或敲诈勒索金钱数额以上的,才涉嫌犯罪,追责侵权人的法律责任。简易地说,这也是敲诈的入刑门槛。在这个门槛下列的,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惩处行政处罚法。
针对敲诈勒索罪的惩罚,刑法是那样要求的,即敲诈1千至21000元以上数额的、3万至10万以上金额极大的、30万至50万以上金额非常极大的,应各自处3年下列有期徒刑、有期徒刑3-10年、有期徒刑10年以上。
由此,人民法院评定沈某组成敲诈勒索罪,涉案人员金额非常极大的。但其个人行为是犯罪未遂,因而可对其从轻处理惩罚,故被判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罚金五千元。
有人说,沈某是强盗逻辑。即沈某详细介绍刘阿姨购房,当时又不是没付介绍费。以后人家房子价格上涨了,你也就惦记着需要钱,如果亏掉呢?是否会给刘阿姨钱?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热烈欢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