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的25条理由

不交物业费的25条理由

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有以下情况,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停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有八种情况业主是有正当理由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停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缴;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
7、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缴,因此,遇到上述情况时,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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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17
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不交物业费。一楼住户建花园,楼上不同意。小区地面车位不合业主心意。
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还有养家禽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不交物业费。
滚动开发的施工工地有噪音、挡视线、施工时绿地被破坏。暖气不热。配套设施不完善,不交费问题,邻居私改烟道返味,前楼接层挡光,商铺灯光或噪音、排气污染,未享受服务,如空房未住,电梯不坐。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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