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与儒家的“仁爱”有何不同?

如题所述

1. 具体内涵不同
儒家的“仁爱”是建立在宗法等级制度、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有差别的爱,是有先后等级顺序的,由“爱亲”到“爱人”,最后才是“泛爱众”按照宗法等级秩序即尊卑、贵贱、亲疏的顺序去爱人。
墨家的兼爱是一种超越血缘关系的爱,这种爱没有亲疏、厚薄、贵贱的差别 ,即“爱而有兼”“爱无差等”藉此达到利人如己、无私利他的“交相利”之目的。
2. 爱的倾向不同
儒家的仁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主张尽心,不言回报,只求尽职尽伦,不过问自己的权利。具有强烈的群体意识和利他倾向。 墨子站在功利的角度,提出了对等互报的原则“交相利”
3. 推行方法不同
儒家认为推行“仁爱”并不需要外在力量的辅助。孔子在对“仁”的推行上,向来是不相信“天、鬼、神”的,他更强调的是修己、爱人的内在自觉性。
墨子在如何贯彻和推行“兼爱”这一主张上,却倚重于超自然的力量:天、鬼、神。
4. 具体代表的阶级不同
孔子的“仁爱”学说代表宗法社会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墨子代表小生产者(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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