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城管划分

如题所述

分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交通管理局。
前者主要职能为:1.负责高新区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区内河的管理;2.负责联系市城市供节水、城市供气、供热等部门,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3.负责高新区水利管理工作,并对违反水利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4.负责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5.根据社会管理创新需要,行使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委托的相关管理和行政处罚权;6.负责解决市智慧城管中心下派的任务,承担辖区内智慧城管建设和管理具体工作;7.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后者主要职能为:1.负责区内国省道计划编制、建设管理、养护管理、运营监管、路政执法以及按规定等级以下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2.负责区内农村公路综合规划、计划编制、建设管理、养护管理、运营监管、路政执法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3.负责区内港口、航道的综合规划、计划编制和计划实施等工作;4.负责区内水运工程建设、维护管理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5.负责区内航道养护、航政管理、航政执法等工作;6.负责区内道路、水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发展的综合规划、计划编制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7.负责区内道路、水路运输、港口经营等相关业务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等行业管理工作;8.承担区内各类道路运输站(场)的经营许可、运维管理、行政执法、车辆进站审核等职责;9.负责区内公交场站用地保障工作;10.负责区内公共自行车的建设实施工作;11.负责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综合服务、运营管理、安全稳定等行业监管工作;12.负责区内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和运输物流、节能减排工作;13.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