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上小学要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武汉上小学的条件具体如下:
1、小学新生入学年龄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
2、武汉市户籍子女入学。坚持以区为主,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3、非武汉市户籍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4、港澳台居民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5、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的子女入学。根据我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有关政策规定,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市的大学生,其子女无论户口是否已迁入我市,均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入学;
6、拆迁户子女入学。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中“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小学新生入学需要提供的材料:
1、城区常住(有户口、有居住房,下同)和已在城区购房且入住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城区学校入学。 ①户口簿,②房地产证(征收户需提供征收协议,已安置户需提供安置协议);
2、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子女就读。 ①户口簿,②居住证或租房协议,③务工证明(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
3、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①申请报告并加盖县双拥部门公章,②户口簿,③父母军官证和部队政治部证明;
4、招商引资项目高管(副总及以上)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出示招商引资有关文件、合同,县招商局盖章确认。企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引进的相关高学历人才,需提供相关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文件和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综上所述,很多地方对于小学入学都有新的规定,需要按照政策规定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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