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怎样评审 ?

如题所述

1、委托人事代理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原则上半年一次。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出具考核意见,填写《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经地、县(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后,统一报同级职称部门审批、发证,有关资料及时转人才中心存入个人档案。2、凡不属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时,要纳入正常化管理,原则上每年一次,并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和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具体考核意见,并按规定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相关材料,并附必备和相关证件、论文资料等,经地、县(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后,统一报同级职称主管部门,办理推荐或评审及发证工作,有关资料及时转人才中心存入个人档案。3、委托人事代理人员,不论是初次确定、还是评审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均需有用人单位提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证明资料或《聘用合同》(继续深造、考研或出国留学的,出示所在院校就读证明资料);在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必须提供用人单位签章的《聘任证书》或与用人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4、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在确定或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作中,事业单位的,要占聘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非事业单位的,不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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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不具备正规全日制院校学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对口的第二学历(第二学历取得三年后方为有效学历)后要取得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的评审。
  (一)乡镇企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1.评审条件
  (1)晋升助理级职务条件
  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3年以上并担任员级职务满4年;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员级职务满4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大本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中专以下学历又取得中专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15年以上;取得大专证书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13年以上;大专以下学历又取得大专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8年以上。
  (2)晋升员级职务条件: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高中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申报程序
  一般在每年8月份左右,根据人社局与经济和信息化局的通知组织。个人组织完材料后由单位统一到经信局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正式填报材料。
  3、申报材料
  须提供由本人填写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简表》三份,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工作总结一份及毕业证书原件。
  (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1、评审条件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评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可评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评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定为“助师”级职务。
    2、申报程序
  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形式。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向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推荐申报。个体私营单位、民营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无档案管理权的,应委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代管档案,并通过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按程序上报材料。
  3、申报材料
  须提供由本人填写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简表》三份,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工作总结一份及毕业证书原件。
  4、 时间安排
  初级评审的审批工作一般安排在十一月份集中进行,所呈报材料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一、乡镇企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一)评审条件
  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1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大本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中专以下学历又取得中专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22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取得大专专业证书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20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大专以下学历又取得大专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12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大本以下学历又取得大本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8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二)申报程序
  一般在每年8月份左右,根据人社局与经济和信息化局的通知组织。个人组织完材料后由单位统一到经信局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正式填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
  3、《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其中原件2份,须用B4纸打印)
  4、反应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成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等(不得超过三件)原件1套。
  5、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1份
  6、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单位公布聘任文件原件各1份
  7、原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四)时间安排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在每年的8月份左右,评审一般在12月份左右(以当年职称评审文件为准),证书办理一般在次年的8月份左右。
  二、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一)评审条件
  (1)相应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2)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任职年限内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必须达到20学分;
  (4)大专以上学历,任助级年限满4年(其中工程、农业系列任助级年限满5年); (5)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合格;
  (6)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一般要求60分以上,放宽条件以当年省人社厅的规定为准)。
  二)申报程序
  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形式。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后向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推荐申报。在个体私营单位、民营单位工作的,经单位和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后推荐上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以当年文件通知为准)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
  4、反应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成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等(不得超过三件)原件1套。
  5、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1份
  6、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任书
  7、任职资格公布文件1份
  8、原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9、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10、职称外语合格证书
  11、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证书
  1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13、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情况表
  (四)时间安排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在每年的8月份左右,评审一般在12月份左右(以当年职称评审文件为准),证书办理一般在次年的8月份左右。
  三、主管部门
  工程系列的材料由人社局职称科受理、审核、上报,其他系列的材料由业务主管部门受理、上报,人社局负责审核。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一、乡镇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一)评审条件
  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5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满5年;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大本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
  中专以下学历又取得中专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35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大专专业证书后再从事 工作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35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大专以下学历又取得大专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25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大本以下学历又取得大本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1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累计9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满5年。
    (二)申报程序。一般在每年8月份左右,根据人社局与经济和信息化局的通知组织。个人组织完材料后由单位统一到经信局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正式填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
  3、《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其中原件2份,须用B4纸打印)
  4、反应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成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等(不得超过三件)原件1套。
  5、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1份
  6、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单位公布聘任文件原件各1份
  7、原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二、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一)评审条件
  (1)相应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2)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任职年限内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必须达到20学分;
  (4)大本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4个合格模块);
    (6)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
  (二)申报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形式。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后向人社局职称专家科推荐申报。在个体私营单位、民营单位工作的,经单位和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后向人社局职称专家科推荐申报。
  (三)申报材料(以当年文件通知为准)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
  4、反应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成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等(不得超过三件)原件1套。
  5、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1份
  6、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任书
  7、任职资格公布文件1份
  8、原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9、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以上合格模块)
  10、职称外语合格证书
  11、任职期间继续教育证书
  1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13、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情况表
  (四)时间安排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一般在每年的八月份左右安排部署(以当年职称评审文件为准)。
  三、主管部门
  工程系列的材料由人社局职称科受理、审核、上报,其他系列的材料由业务主管部门受理、上报,人社局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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