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买编制未果起诉要求退款,法院会如何审理?

如题所述

李某和张某是朋友关系,在某次交谈中,张某称能帮李某办理某单位正式编制工作。随后,李某向张某转账30万元,委托其办理。收到汇款后,张某向李某出具《收条》,并强调如未办好,全额退款。后因工作并未办理成功,张某陆续退还李某16万元,但余下的14万却一直不予退还。为此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退还剩余费用并支付利息以及诉讼费,共计15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给付钱款希望进入某单位解决正式编制工作,该涉案行为系违法请托行为,由此产生的纠纷并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李某企图通过不正当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行为本身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风气,扰乱了社会秩序,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法院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提醒大家,找人办事不要违反法律的底线,遇事不要总想走捷径,否则后果很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见,李某去法院起诉,是走错了大门,遇到这种事,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留存证据,及时止损。这种诈骗手段之所以常年存在,屡打不绝,还总能得逞,还是抓住了一些人贪图安逸,爱走捷径的心理,哪怕事业编制很多年前就已经是“逢进必考”了,还是有人觉得靠能力不如靠花钱,靠自己不如靠关系,这样的人,退一千万步说,真让他混进了体制内,恐怕也难逃违法乱纪的结果。
要终结这种荒谬的骗局,首先求职者就要树立合法、正确、健康的就业观,凭自己的本事去考编制,去找工作,不要总想着插队加塞,要知道,捷径的尽头往往都是大坑。同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的透明度要进一步加强,要让“逢进必考”的原则深入人心,让大家都知道编制靠花钱是买不来的,骗子自然也就无法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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