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所以想辞职,辞职的时候发现当初的合同已经过期两年中间没有续签过了,这种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又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视为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劳资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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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28
没关系,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如公司某天的会议纪要,视频会议,同事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