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二十年前就已经建好了(一层10多平方的砖瓦屋),旁边还种了一些龙眼等果树,当时还没有水泥路。大约90年才修了水泥路,现在村委以影响交通为由,要求拆除,但并不是扩建水泥路。该房没有土地证和宅基地证,该房和果树等物可否得到赔偿?依据是什么法律条文? 答的好的再加10分。我都想给分数你,不过你提供的内容与我的"农村的村路两旁"的主题没什么联系啊,没什么针对性,也没明确的说法,说了等于没说啊,不好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