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企单位干临时工 一年一签合同交养老保险但是冬天放假三四个月不给生活费我在这个单位干了14年?

如题所述

一般来说,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确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为前提,未付出劳动则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但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即使没有提供劳动,也可以获得劳动报酬或生活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其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常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至80%,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直到复产、复工。如果给员工放假是由于公司原因造成的,也就意味着公司在第一个月应当按劳动合同,向他们支付工资,此后则必须支付生活费。
因此,公司在放假期间不向放假员工支付任何费用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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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7
就凭能稳定地交养老金,坚持接着干下去。冬天放假几个月另外找个临时工作,比如快递员,双十一前后持续到春节前很缺人手,也可以看看别的工作,只要勤快,机会总会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17
那你可以上单位找主管领导或者是上一级部门进行反映
第3个回答  2020-03-17
跟年限没关系啊,谁让是临时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