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在编的企业合同工 被管辖企业的局里的领导要求国庆节以及所有节假日要我们加半天班 是否合理?

合同未续签 活照样干 社保照样交 工资照样发 实际是我们就是变相的临时工 平时就已经几乎天天无偿加班 周六周日也时不时加班 最多时从八点一直到第二天六点才结束招标 现在更是强制要求我们所有节假日强制轮流加半天班[无偿] 可能是局里某个小领导安排的值班 这样是否合理? 我们这种编外人员 说好听是国企员工说难听也就是个事业身份的临时工是否有权利拒绝这种法定节假日加班?

行政机关人员在节假日值班 要求有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 可我们是属于编外人员不属于正式职工

是否我们这样的编外人员也必须要强制和正规公务员或领导一样在节假日去加班?
加班什么意义都没 节假日完全没事做 没人会在节假日去办事 节假日又不开标

加班合理,但是加班就要三倍工资,不过你们这些非合同公就没有了,说白了 就是欺负你们不是正式工,这些工作能做完他们不做 留着给你们做 耽误你时间。追问

不是没做完工作 而是什么工作都没有 纯粹是因为节假日政府要求机关必须有值班人员 但我们不属于机关人员 是编外人员 若节假日加班就没可能出去玩了 平时就已经天天加班没人吭半声 节假日再加班就太过于恶心了 我们这样的是否有权利拒绝加班? 毕竟好不容易有个长假 谁不想出去旅游 一年也就这么一回的长假了

追答

按道理是没有理由拒绝的 因为你不是正式员工,你要是正式的 就不用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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