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民主的发展路径

如题所述

从广义上看,“政治民主化”是指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政治从少数人统治向多数人统治发展的过程。从狭义上看,“政治民主化”是指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政治的形式和内容从非民主走向民主,特别是从专政走向民主的过程。 中国民主化的基本路径是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现代化。其中,实现这一路径的重要保障是执政党要做好政治体制改革的先锋,积极主动地推动政治体制的深度改革,改进执政党的政治领导方式,全面而有序地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各领域的民主化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政治民主化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党有序地实现了从“阶级专政”到“人民民主”的历史转换、从集权到分权体制的一系列改革、从“管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历史转换以及从“国家至上”“政府至上”到“社会至上”“公民至上”的历史转换。中国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绝不照抄照搬任何现成的政治模式特别是西方的政治模式,开始了重建中国人的政治与社会理想,培育和梳理正在孕育中而且能够引领未来的中国特色的中国民主价值体系,实现民族民主复兴的伟大梦想。据此,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具体路径及相关制度设计是可以明晰的:
  ( 一) 中国政党政治民主化的路径选择
  党的十八大报告继十六大以来的政治路线,提出了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保证执政党有效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政治能力; 更加注重法治理念的普及和深入,并在党的十八大上形成共识,以提升党的依法建党、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以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合法权利; 更加注重普通党员的民主参与和民主权利,以提高执政党政治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在政党制度设计上,第一,改革和重组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项权能分离、制约和协调的原则,建立常委会决策、书记执行、纪委监督的制度体系。第二,在各级党委( 和政府) 建立独立常委制。在一级党委和政府,至少应有1 / 3 的常委不主管任何部门业务,以淡化部门权力和利益,有效发挥党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和政府的决策质量和水平①。第三,借鉴国外政党治理的先进经验和制度设计,全面创新党内民主制度,如在全面贯彻现行党内民主制度基础上,探讨制订《政党活动法》,将政党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推行党员登记制度,即实行党员定期登记,以强化党性,促进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律; 创新党代表选举制度,发挥普通党员和党的基层支部书记在党代表选举中的作用,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的作用以及普通党员和党的基层支部书记对党代表的监督作用; 实行党员参与讨论各级党代会报告制度,在大会召开期间实现会场内代表讨论,会场外党员讨论,充分发挥普通党员在党内重要决策中的民主参与作用,增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程度; 健全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义务保证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 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改变过去党内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充分发挥普通党员在民主领导、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 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化的路径选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政治民主的制度基础,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化改革是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关键,也是改善和提高中国民主政治生活质量的根本保证。首先,在选举民主发展路径上,建议不再搞“试点”,采取修法的路径,直接通过修改选举法并在时机成熟时择时全面有序推开; 其次,在中高层民主选举和基层选举制度设计上,应根据我国幅员广大等基本国情,基于普选制理念,采取间接选举为主、直接选举为辅和适度竞争的办法,进一步完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制度,逐步扩大不同层级人民代表和政府组成人员的选举范围,适时调整地方行政首长的法律地位,探索开通地方行政首长直接向当地居民负责的制度通道,以提高选举民主的质量和水平; 最后,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上,探索上中下“三院制”体制,上议院或称“地区院”、“地方院”,以协调、平衡地区利益为核心,由各省( 市、区) 级单位和特别行政区的等额代表组成,以解决日益突出的国家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区域平衡发展及利益分享机制等重大决策问题,进而使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得到有效的平衡; 中议院或称“界别院”,以界别、专业意见为核心,由社会各界别组成,尝试把政治协商会议纳入国家决策体系,以吸纳各职业、专业群体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国家的重大决策在各界形成共识,进而使国家的决策获得专业的支撑; 下议院或称“人民院”、“公民院”,由各条战线上的普通劳动者组成,以吸纳民智、综合民意、改善民生、增殖福祉,真正让人民群众当家做主,从体制和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在不同层次上充分享受其民主权利。
  ( 三) 政治协商民主化的路径选择
  根据国情和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中国政治民主发展需要“两轮”驱动,即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发展协商民主的关键是将政治协商纳入国家的重大决策体系。首先,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民营经济、民办非企机构、两新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的发展,“私人领域”的力量在茁壮成长,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领域”也已初见端倪。因此,应遵循“纵向开展活动、代言界别利益、实行界别民主的原则”,重组现行人民政协的34 个界别 ,即在尊重政协界别传统的基础上,对当今政协界别结构进行重新设置,以解决政协在运作过程中因界别设置不合理带来的不利影响。重组后的各界别委员人数将由两部分人员组成: 界别委员与比例委员。界别委员由各个界别提名推荐,各个界别的界别委员名额相等; 比例委员由选举产生,比例委员名额数由各个界别按构成人员比例决定。其次,在条件成熟时,把人民政协纳入国家重大决策体系,改建成中议院( 见上文) 。
  ( 四) 政府管理民主化的路径选择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以全面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改革思路,在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转型方面,突出了“顶层设计”“整体规划”“系统推进”的科学理念,坚持从计划到市场、人治到法治、集权到分权、管制到服务、传统到现代的方向积极而有序地推进,凸显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改革的决心和定力。但是,正如我国由计划到市场的经济体制转型已经进行了几十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由“管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系统转型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艰难的任务,需要全国、全党发挥改革创新的精神,突破传统的束缚、利益的羁绊、文化的障碍,大刀阔斧、攻坚克难,才能走出改革的“深水区”,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全面发展扫清道路。鉴于深圳和中央政府“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经验,今后大部制和政府管理创新的思路是: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即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项权能分离、制约和协调的原则,进行整体设计,系统安排,一步到位。二是制订规范性文件,硬性规定各级政府规模,如中央设置19 -21 个部门为宜,省设置13 - 15 个部门为宜,市设置11 - 13 个部门为宜,县设置6 - 8 个部门为宜,乡设置4- 5 个部门为宜; 并在完善决策部门的基础上,把执行机构、独立机构分离出来,并在二者之间建立新型的合约关系,从制度上弥合部门缝隙、消除官僚制的弊端,扫除部门利益的羁绊。三是建立以“纪监审三合一”体制为主体的行政监督体系,并实行垂直制、派出制管理方式,以遏制腐败、保证制度监督的有效性。四是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科学配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关系,在积极推动下放权力、放松规制、社会赋权的基础上,探索有限分权制的体制模式,以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五是在基层管理上,基于公共治理理念和基本公共服务品均衡化配置,整合重组城市的街道办和社区,探索非政府组织的法人化管理,实行以监管、仲裁、协调为核心的“大社区”服务模式,促进基层多元化、多主体的公共治理结构的形成。六是理顺党政职能关系,从制度上消除职能重叠交叉的现象,以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执政党和政府管理、服务以及政治领导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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