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3年烟花爆竹政策最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9
关于调整南京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的通告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对南京市原有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包括以下边界线的合围区域:
- 开发区西侧边界线
- 沪武高速西段
- 宁宣高速
- 长乐大道
- 长深高速
- 沪武高速东段(含永阳街道北侧边界线)
- 宁杭城际铁路
- 永阳街道东、南边界线
- 无想山国家森林公园南侧边界线
- 无想山大道
- 五峰山路
- 天生桥河
具体涉及区域:
1. 永阳街道:行政区域全域。
2. 开发区:辖区内西侧边界线以东至沪武高速西段以南,宁宣高速以东,长乐大道以南,长深高速以西,沪武高速东段以南区域。
3. 东屏街道:辖区内沪武高速以南,宁杭城际铁路以西区域。
4. 洪蓝街道:辖区内天生桥河以东,五峰山路以北,无想山大道以北区域。
5. 无想山国家森林公园:全域。
二、未列入上述区域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包括以下地点:
- 文物保护单位
- 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 林山等重点防火区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三、在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和本通告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57221131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
此外,致全区广大市民朋友的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春节将至,传统习俗中许多市民朋友会通过燃放烟花爆竹来营造节日气氛。然而,近年来因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身伤害、火灾、扰民、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让市民朋友们深感忧虑。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减少环境污染,我们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出台了《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我们诚恳地希望您能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实践绿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志愿者。请您积极执行、宣传禁放规定,主动劝阻、抵制和举报违规行为。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平安、和谐、美丽的生活家园。
提前祝大家新春愉快、阖家幸福、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