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改吗

如题所述

2018秦皇岛购房政策有哪些

秦皇岛凭借自然的地理优势,吸纳了大批量的置业者在此购房,作为一种升值性的投资方式。但为了稳定房产市场,秦皇岛购房政策略有变化,那2018年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呢?接着就来看看吧!

一、本地户口家庭,无法申请第三套房的购买,非本地户口家庭购房,必须提供满13个月的社保证明,但二套房限购;二、外地家庭在市区已有一套房的话,不再符合购房条件,暂停对其出售房屋;三、属于政府机关、各个单位引进的人才,通过认定后,可允许购房,不受社保条件的限制。

如果非本地户口的家庭购房,申请贷款的话,必须能提供至少缴满12个月的养老保险记录或是个税证明。若是个体商户,可使用营业执照来办理贷款,同时购置的首套房的话,无区域限制,在首付占比上,和本地家庭首套房贷款无差。

其中如果选择商业贷款的话,第一套房首付的占比不低于房款放入百分之三十。如果名下已有一套房产,再次购房申请贷款的话,则按二套房的标准执行,首付往往不少于房款的百分之四十。若名下已有两套房,购置三套房的话,将无法通过贷款申请。

另外如果是有缴纳公积金的职工购房的话,购置第一套房的首付往往在百分之三十以上,若名下有一套房,还在还贷的话,二套房的首付往往不少于房款的六成。如果是购置三套房,则不支持公积金贷款,需全款付清房款。

最后无论是开发商还是房屋中介机构,都严禁向限购的购房者出售房产,若有违反,房产部门将不给予登记,且将暂停对其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商业贷款。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2018年秦皇岛购房政策有哪些

为了进一步的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强化住房居住的属性,抑制房价上涨过快,确保房地产的市场健康发展。结合了秦皇岛的实际情况,出台了购房政策。那么,秦皇岛购房政策有哪些呢?秦皇岛首套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秦皇岛购房政策有哪些

1、对于海港区城市建成区,不包括金梦海湾商务旅游度假区。还有北戴河区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实施限购政策。

2、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本市限购区已经拥有住房的,暂时不能够购买新机的商品住房以及二手住房。能够提供在本市满6个月以上纳税证明,或者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在买房的时候都视为本市户籍居民。

3、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经纪机构不能向限购的对象出售房屋。如果违法规定,登记部门是不会给与办理登记手续的。

4、暂停受理限购者在本市申办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业务。对于已经完成土地供应的项目,限期开工。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变相涨价,捆绑搭售等违法行为。

二、秦皇岛首套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1、需到银行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2、办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借款人的收入证明,或是其他的偿债能来证明。需要出具购房合同,抵押物清单,权利人同意的抵押证明。

编辑总结:关于秦皇岛购房政策有哪些呢?秦皇岛首套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呢?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

秦皇岛公积金查询余额方法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流程步骤

相信生活在秦皇岛的人都比较骄傲,那很是有魅力的一座著名港口城市,现在买房都少不了公积金的出现,住在秦皇岛的朋友也一样,但还是有一部分朋友对秦皇岛公积金查询余额方法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些基本信息及流程不太清楚,那今天我们就去了解下:

秦皇岛公积金查询方法:

方法一:网站查询

登陆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密码就可以登陆自己的公积金个人账号,了解账号内的信息。

方法二:电话查询

拨打热线电话1689399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情况。

方法三:短信查询

移动用户 :编辑 CX身份证号G 发送到1065853503(查询余额);编辑 CX身份证号D 发送到1065853503(贷款余额查询)

联通手机用户:发送自己的身份证号到106210011188,根据提示回复(首次查询需发送GJJ到106210011开通查询业务),可查询到公积金余额和贷款余额(业务咨询电话10010)

小灵通手机用户:发送GJJ身份证号(或个人公积金账号)到1065603578进行查询(每条/0.1元)

方法四:服务厅查询

带上自己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厅,请求工作人员帮忙查询。

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106号

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3047123030207

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

秦皇岛公积金查询网站:

秦皇岛公积金提取流程:

1、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信及《住房公积金支取单》;

2、持单位证明信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3、持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单》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单》到指定银行办理取款。

秦皇岛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部门详细咨询了解购房的种类、贷款发放对象、贷款额度等有关政策,并填写《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核与调查。

3、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签发一式三联委托放款通知单,中心会计部门据此向受托银行出具拨款通知单,将款项拨到委托贷款基金户。

4、受托银行接到委托放款通知单并在贷款资金到位后,会做好手续工作。

5、借款合同生效后,由受托银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银行留存10%的保证金后将剩余资金划入开发商结算帐户。

6、受托银行每月将贷款明细表和不良贷款明细表报中心,受托银行负责三期以下欠缴贷款的催收工作。欠缴三期以上的不良贷款由银行于次月初将有关催收的材料移交中心,由中心负责催收工作。

7、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解除担保,借款合同即刻终止,由中心将有关证件退还给借款人。

秦皇岛公积金查询方法等相关信息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土巴兔学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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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买房,可全家的公积金帮”多地出台新规

与万千家庭买房密切相关的公积金,近来在多地发生了新变化。除了本轮楼市调整中的“常规操作”降首付比例、提最高额度,一些新招、奇招也陆续出台。

“一人买房全家帮”

6月初,中国经济特区之一的广东省珠海市印发《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其中提出的“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引发了相当大的关注。

具体来说,在珠海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支付首付款,也可按还贷提取,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购房贷款。

有人觉得这种做法存在“全家绑在车上”的风险和“鼓励啃老”的嫌疑,也有人认为,此举也有利于让公积金发挥更大作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则是明确了公积金的账户金额,而不是以往理解的家庭成员的自有资金或储蓄。

“公积金新政发出后,很快就有购房者来咨询了。他们觉得挺好的,爸妈已经被限购了,公积金也在账户里闲置着,不花出去就只能等退休才拿出来,还有贬值风险,挺浪费的。”有珠海的房地产中介对中新财经记者表示。

“还有人来咨询,子女有房、父母名下没房的话可不可以以父母的名义买房。现在细则还没出来,但目前看来直系亲属是可以的,我们会提醒注意父母年纪大的话按揭年限可能比较短。”上述房地产中介提到。

“这也是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一个创新,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各地公积金政策支持企业和职工的导向会更加清晰。”严跃进认为。

同样的思路很快在四川资阳得到实施。6月6日,资阳市印发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实行公积金家庭代际间互助。

具体而言,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缴存职工与父母或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职工占该共同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限制。

更多地方公积金买房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自2月开始,“二成首付”已屡屡出现在商业银行贷款的标准之中。随着政策池的逐步加宽与走深,公积金的首付比例也迎来更新。

7日,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

同日,浙江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明确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同日,河北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称,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更早些时候,福建福州、陕西西安、内蒙古包头等十余地均将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二成。

依照各地实际情况,多地也对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了部分调整。

如7日,河南商丘将单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从40万元调整到50万元,夫妻双方从60万元调整到70万元。6日,河北秦皇岛提出,单缴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公积金缓缴、租房额度提升仍有空间

7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重点提出:受疫情影响单位可申请缓缴公积金、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提升。这也是近来公积金政策的主要调整方向。

在公积金缓缴方面,湖南长沙7日明确,困难企业可线上申请缓缴公积金,困难职工贷款权益不受影响;广西梧州6日发文称,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其在职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梧州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缓缴包括公积金在内的社保,推迟公积金贷款偿还,目的在于稳住市场主体,稳住工作岗位,提振市场信心,兜底保住民企、中低收入群体、中小微企业。”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在公积金租房方面,浙江衢州8日提出,支持缴存人及其配偶租房提取公积金,最高2000元/月;浙江杭州6日发布,缴存人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确定。

此类政策的发布可追溯至5月24日,当时住建部等三部门发布通知明确,各地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指导各地公积金工作开展。

“除了额度增加和首付比例的下调,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更大的优化空间,无论是从企业还是居民家庭,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严跃进认为,这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当前住房金融政策内容,直击市场的痛点,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便民、托底的政策效应。

秦皇岛:公积金贷款额上限80万元,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三成

6月6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市政府《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按照新政,秦皇岛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时,在不超过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且还款能力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上浮10%。

同时,秦皇岛降低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

新政还提出,发挥家庭成员之间互助功能,秦皇岛市缴存人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只限一次)。

在延长存量房贷款房龄控制线方面,新政提到,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长房龄限制由不超过25年调整为不超过30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5年。

加大对租房支出的支持力度上,新政提出,提高无房职工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主城区(海港区及开发区西区)由原来的10000元/年调整为12000元/年,其他区县由原来的8000元/年调整为9000元/年。

此外,新政明确对经营困难企业实施缓缴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缓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在年底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待经济效益好转后进行补缴。缓缴企业的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企业缓缴影响。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对该笔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秦皇岛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a.职工家庭购买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80%,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

b.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自筹资金不低于建修房所需费用的30%。

对于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补偿安置金额的差价。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a.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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