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辞职了,发现单位没有帮我交5月份的社保,现在要补交,如果单位同意又要什么手续

我是4月转正的,当时他说保险是从5月份开始交的,结果没有,现在要走了,就问他能不能补交,要什么手续

逻辑有问题:
1.如果你是10月份离职,那么保险也应该最少也应该缴到9月份。怎么会出现个5月份保险未缴?
2.你这个五月份保险未缴是指就差五月份没缴,还是指从五月份到十月份全没缴?那么我只能说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单位都有义务给你缴纳。不需要任何手续,缴到十月份单位正常给你做个转出就OK了。
3.如果单位不同意,别留情直接去劳动局仲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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