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同时开具增值税票和建安发票吗?

我们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11年于一家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安装合同,由于合同付款条件是开具有效税票后付款,导致现在一分钱也拿不上,我想请问大家如果这样该怎么办。
具体是本公司是贸易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对于房地产公司是属于供货及安装。在开具发票是我们都是开的增值税发票。而如今,该房地产商说他们不接受增值税票,只要建安发票,因为增值税发票不能进入材料成本。所以要求我公司开具全金额的建安发票。本合同施工地点在外地。因此要在当地开建安发票。
疑问一:本合同金额是120万,而安装费用只有5万,其余是货款,本公司能开多少的建安发票?
疑问二:我公司能先在本市开具120万的增值税发票后在到当地开具120万的建安发票吗?
疑问三:我公司并不具有安装资质,可以在当地区开建安发票吗?
疑问四:该房地产公司在要求我公司开出120万的建安发票又不同意重新拟定合同,对我公司是否有意让我公司违规?
疑问五:为了拿回货款,我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 请大家指点,先谢谢大家。

仔细看完你的5个问题,其实就是一个问题。你公司的营业资格有建筑安装类的经营范围吧。二该工程施工点在外地。那么这是要去当地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可不能像你疑问二那样。自己先开个专票,然后在当地在开建安发票。那你可就麻烦大了。等于开两次票。要多交多少税呢。只有去当地国税局代开发票了。肯定是这个办法。税务局不会管你有没有安装资质,交税就行。因为你税务局代开发票要先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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