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王安石有个什么变法

商鞅变法

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正月,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于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变法中,王安石建立了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撤销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吕惠卿、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新法内容如下: ★限制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北宋中期,小地主和农民为官府服劳役极为痛苦。耕地抛荒,倾家荡产。“害农之弊,无甚(过)差役之法。”免役法规定,改无偿劳役为用钱雇役。钱怎么出呢?原来应该服役而现在免役的人,按每户财产状况分成等级,分别交纳不同的免役钱。原来不需要服役的官家、寺庙等,也按财产情况分别出一半钱,称为助役钱。各州县雇劳役的资金总额经计算后,摊派到各户征收。这个办法也使政府收入大增。熙宁九年(1076),政府收入役钱一千多万贯,雇役支出六百四十万贯,剩余近四百万。王安石对此法最为得意。 ★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 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2/10或3/10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 ★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颁行。方田均税法规定每年九月由县官丈量土地,检验土地肥瘠,分为五等,规定税额。丈量后,到次年三月分发土地帐帖,作为“地符”。分家析产、典卖割移,都以现在丈量的田亩为准,由官府登记,发给契书。以限制官僚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和人口。 ★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河、漳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为稳定封建秩序,巩固封建统治秩序,整顿、加强军队,建立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针对以前禁军实行更戍 (频繁轮调)以及将领和士兵互相不认识的弊端,废除更戍法,重新划分军区,要求将领和指挥常驻军中,负责训练和打仗。还裁减年龄50岁以上的老兵,归并军营,全国共设92将(军队单位,每将大约3000人)。京师附近设37将抵御辽和契丹,西北设42将对付西夏,还有13将对付国内叛乱。兵多的设正将、副将,兵少的只设单将,有的部队设指挥。这一项改革,对纠正北宋军事体制的弊端发挥了若干作用。 同时在军事上,为了斩断西夏 “右臂”,熙宁五年(1072)和六年(1073),王安石力挺王韶率领军队,在甘肃、青海一带攻击吐蕃,获取幅员两千里的土地。 ★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保马法 民养官马,平时自用,马死或病,令按值给偿。 ★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并对“恩荫制”进行了尖锐批评。 变法的结果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封建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最终被罢废。 1、进步性: (1)变法措施的推行,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加强了国家的军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 (2)在封建社会公然打出理财口号,有其进步意义 。 2、局限性: (1)王安石变法是封建地主阶级针对北宋统治危机进行的改革运动,不可能从根本上摆脱封建统治危机。 (2)变法以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为出发点,农民的处境没有根本改变,负担依然沉重。 (3)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与变法理论完全不符的现象,如青苗法出现了抑配,变成了用超经济强制搜刮人民 失败的原因: 1、变法本身存在极大弊端,被贪官污吏利用,成为其搜刮地皮,扰民害民的工具;(这是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 2、用人不当,使得许多趋炎附势的奸佞小人成为变法的中坚力量。而这些人只不过是打着变法的幌子为自己谋求利益; 3、失去民心。具有极大纰漏的新法加重了广大劳苦人民的负担,使老百姓深受其害;(这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 4、在新法扰民害民的情况下,普通知识分子对王安石的新法产生敌视; 5、目睹了改革的失败,北宋的精英分子开始反对变法,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加激烈; 6、变法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官僚阶级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反对;(但这一点对变法的失败并没有起到太大作用) 7、在变法期间,北宋王朝遭到了两次极为严重的自然灾难;(这直接导致了王安石的两次罢相并严重动摇了改革派对变法的信心) 在宋神宗死后,保守派全面废除新法,宣告了变法的彻底失败。 (注意,失败的原因并不包括两宫太后的干预及宋神宗信念的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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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27
目标 内容 知识与能力 过程与方法 情感态度价值观 识记 理解 运用 变法的命运 守旧势力阻挠变法的做法;王安石“三不足”精神;宋神宗对变法态度的变化;司马光废除新法 王安石的“三不足”精神;王安石变法的命运 探究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和教训;探究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的异同; 探究王安石变法的历史地位 问题探究 历史比较 阶级分析 图表分析 改革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改革充满了阻力,过程是艰难的,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态度,改革才能成功 积贫局面的改善 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国库充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均输法各项法令的具体成效;青苗法、免役法实行过程中的一些局限 王安石变法的作用 积弱局面的改善 保甲法的作用和表现;军器监的设立、保马法的实施、将兵法的推行、军队精简等方面的具体成效西部边境的巩固开发 二、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1.知识结构 2.教材分析与建议 重点 王安石变法的历史作用。 难点 对王安石变法的命运和历史地位的全面认识。 教材内容分析与建议 本课教材主要介绍了王安石变法的命运和历史作用。建议教师分两部分对教材进行处理:一是“变法的命运”,主要介绍了王安石变法的曲折过程和最后的结局。二是“积贫局面的改变”和 “积弱局面的改善”,主要内容是介绍王安石变法的成效和历史作用。 课文引言是王安石的一首反映变法后农民生活的诗歌,一派歌舞升平,太平治世的景象。教师可回顾第2节引言部分王安石的早期诗作《河北民》,把两首诗作进行对比。两首诗反映了不同时期王安石不同的思想情绪,也反映了变法前后北宋社会局面的变化。比较讲解,可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为新课文的学习做好铺垫。引言部分还对王安石变法做了一个简要但客观的评价,明确了一个基本结论:王安石变法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变法的进步作用值得肯定。 第一目“变法的命运” 本目教材主要介绍王安石变法曲折的过程和失败的最终结局,印证了王安石变法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本目教材共介绍了四个问题:第一,保守派反对变法,对变法百般阻挠和破坏。变法触及到了一些大地主、大官僚和大商人的利益,他们千方百计反对变法是必然的。熙宁七年(1074年)春,河北等地旱象严重,九月不雨,免役钱激起群情汹汹、民心不稳,神宗忧形于色,寝食不安。光州司法参军郑侠,见新法招致天怒人怨,欲猛醒王安石,遂绘东北《流民图》以告急文件特进。神宗反复观图,或身背锁械,或口食草根,或身无完衣,或拆屋纳钱,种种惊心怵目之状,竟夕不眠。示之后宫,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亲高太后也在神宗面前哭哭啼啼,诉说天下被王安石搞乱了,逼神宗停止新法。课文第64页有一插图《太皇太后和皇太后向宋神宗哭泣》,教师可结合插图进行讲解。第二,王安石提出“三不足”的思想,坚持变法。在变法过程中,随着新法一项项颁布,造谣诬蔑直向王安石泼来,他坦然处之,说:“如今要作事,何能免人纷纭!……人言固有不足恤(不足虑)”。保守派以“天变降罚”作舆论武器,破坏变法。1072年司天监灵台郎(管天文)亢瑛奏言:天久阴,星失度,这是由于强臣擅国,政失民心之故,应当罢免王安石。王安石则以“天变不足畏”加以反击。王安石指出,天意不是人可以知道的,人的行为,也不必去合乎什么天意。保守派提出“祖宗之法不可变”来恫吓王安石。王安石喊出了“祖宗之法不可守”的口号,王安石说:“仁宗在位四十年,曾有好几次修改过法令。如果说法不变,子子孙孙当世世守成,那么为何祖宗屡屡加以变动呢?” 王安石在与反对派的斗争中高举“三不足”的理论武器,驳斥了反对派的谬论,显示了他过人的胆识、智慧能力和勇气。第三,宋神宗对变法的态度的变化。作为最高统治者,宋神宗态度的动摇不定,使变法的过程更加艰难和曲折。这一过程,可以概括为四个阶段:支持王安石,变法顺利进行──态度动摇,1074年王安石辞职──1075年,恢复王安石职务,继续变法──和王安石意见不一,1076年王安石再次辞职,法令陆续废止,王安石退居江宁至死。第四,司马光做了宰相,废除新法,变法最后失败。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死去。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史称“元祐更化”。宋哲宗亲政后,重新起用变法派,但统治集团内部斗争更加激烈,新法成为各派系倾轧的工具。于是,变法运动完全失败。对于本目内容,要求按教材讲述清楚即可,为了增加讲述的生动性,可适当补充课外知识,但不应过多。 第二目“积贫局面的改变” “富国”是王安石变法的首要目的,本目就主要介绍了王安石变法中“富国之法”各项法令的成效。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对此,教材分两部分进行了介绍。第一部分介绍了“积贫”现象改变的主要表现,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国库充裕。教材对这一部分内容交代比较简单,在讲授过程中,教师可以增加一些数据、文字资料,对课文加以补充说明,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在数据、文字的选取上可将变法前后的变化进行对比,增强材料的说服力。第二部分具体介绍了各项“富国之法”的成效。它以各项法令为线索,主要介绍了变法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积极进步影响,分三点:(1)限制了大地主大商人大官僚的剥削,有助于缓和阶级矛盾。(2)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得到一定的实惠。(3)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积贫”的现象有所改善。另一方面,也介绍了变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和不足,出现了新法危害百姓的现象。 第三目“积弱局面的改善” 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本目内容主要是介绍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改善,北宋国力的增强。建议教师可分三部分对教材进行处理。第一部分,保甲法的作用。王安石的强兵之法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目的,一是巩固封建统治秩序,一是加强军队。保甲法兼而有之,而侧重于前者。教材对保甲法单独介绍,突出了保甲法在变法中的重要地位。教材阐述了保甲法推行的两大成效:一、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二、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教师可把保甲法作为本目的重点讲述。第二部分,分别介绍了军器监、保马法、将兵法、精简军队等措施的成效。建议教师按教材内容讲解即可,不必做太多补充。第三部分,国力增强的突出表现──西部边境的巩固和开发。教材主要介绍了和西夏关系的发展。建议教师可以指导学生,将变法前后宋与西夏关系进行对比,通过前后的变化,进一步理解变法促进了北宋国力的增强。 单元内容小结 11世纪,北宋王朝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危机:国内阶级矛盾尖锐,外部面临严峻的边患危机,形成了“积贫积弱”的恶劣局面。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之下,为了克服封建统治危机,范仲淹主持了以改革吏治为中心的庆历新政。但是,由于大地主大官僚的反对,新政昙花一现,一年多就夭折了。 面对更加严重的社会矛盾,王安石接过了革新的大旗,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开始变法。庆历新政是整顿吏治为中心的局部改革,而王安石变法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多个领域。变法以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为总方针,以富国强兵为主要目的。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有或大或小的弊端和局限,最后也没有摆脱失败的命运。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促进了社会发展,具有进步意义。 在北宋中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非常尖锐的情况下,王安石大胆改革,在与反对派的斗争中高举“三不足”的理论武器,驳斥了反对派的谬论,显示了他过人的胆识、智慧、能力和勇气。这种勇于改革和敢于斗争的精神,值得肯定。王安石是地主阶级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 通过对王安石变法的学习,我们应该明白:改革是历史发展的要求和产物;改革是革除社会弊政,促进社会发展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手段;改革必然涉及到某些人的特权和私利,因而会有阻力,甚至充满了尖锐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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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