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现在都是认缴,如果我一直不缴,请问有什么后果?

我看到我们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可是一分钱都没缴纳,经营期限到2065年5月,章程上写到2065年5月全部缴纳完毕,那如果中间倒闭了,那就不用交了,那注册资本在这中间有什么意义,比如我是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很多,大家都来投,其实就是空壳子啊?我倒闭了,钱都回不来,因为注册资本都没有缴纳啊。

所谓认缴制指的是,比如,我打算设立一个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公司,但是我现在没有100万元,那么我可以承诺我将在十年之内将100万元实际缴清,那么现在的这种没有缴清的状态就叫做认缴。而如果你现在有100万元可以交纳,那么实际缴纳为100万元就叫做实缴。

于是很多投机的人就开始动起了歪脑筋。他会想,既然法律这样规定,那我就随意夸大我的注册资本就好了,比如我打算注册一个亿,然后我承诺我100年之内交清,可是天都知道我活不到100岁,到时候我就可以什么都不管了,等于永远不用交上这笔钱。

因为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尽可能的为更多的人创造创业机会,但是法律并不是傻子,法律当然知道,很多人会钻这样的空子。所以这样的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因为法律同时规定了,当一个公司,如果存在资不抵债,或者股东抽逃出资等现象的时间,如果此时有债权人起诉公司,而公司又没有足够的资产来偿还债务的时候,该笔债务就会追究到股东的头上。

简单的说,如果你注册了一个注册资本一个亿的公司,但是实际上你并没有为公司注入一个亿的资产。如果你的公司一直运营状况良好那还好说,假如一旦你的公司存在对外债务,而公司的资产又不足以清偿这些债务的时候,法院就会要求所有的出资人必须在现在就要缴清当时你认缴的所有资本。也就是说此时你就不能再要求我100年后再把我的一个亿交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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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9

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时,公司债务有可能演变为公司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


    注册资本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最高限度。以前是实收资本制,新注册公司需要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一方面提供公司运营的必要资金,另一方面用以保护和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债权人权益,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代办公司代为提供注册资金,公司注册成功后以各种名目抽逃出资,实质上和没有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实收资本制改进为认缴资本制。

    认缴资本制前提下,股东认可注册资本的数额及可,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如果到期不足额缴纳,工商部门也会有追究机制,最主要的是,认缴了资本后,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因为股东有出资的义务,公司有使用资本的权利,公司此时又有对外偿还到期债务的义务。某种意义上,债务变相转嫁了。其实还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交易安全。

告诉你们一个手机降温的办法:

    如果家里冰箱有冰包就好办,直接拿出来敷在手机后盖上就可以了。

    纸巾用水浸湿后不断擦拭手机后盖,注意水不能擦太多,薄薄擦一点就好了,关键是要后盖上的水快速蒸发。待后盖上的水珠蒸发干后,又重复擦拭,一直重复至降温完毕时。原理就是蒸发吸热 。

    手机发热严重也有可能是系统很久没有优化所致.打开手机管家,将手机优化即可.

    手机里的软件开的少,但是有些软件可能是高耗电的程序.我们将这些程序关闭也可以起到降温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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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7
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时,公司债务有可能演变为公司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
1、注册资本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最高限度。以前是实收资本制,新注册公司需要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一方面提供公司运营的必要资金,另一方面用以保护和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债权人权益,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代办公司代为提供注册资金,公司注册成功后以各种名目抽逃出资,实质上和没有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实收资本制改进为认缴资本制。
2、认缴资本制前提下,股东认可注册资本的数额及可,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如果到期不足额缴纳,工商部门也会有追究机制,最主要的是,认缴了资本后,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因为股东有出资的义务,公司有使用资本的权利,公司此时又有对外偿还到期债务的义务。某种意义上,债务变相转嫁了。其实还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交易安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4-04
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时,公司债务有可能演变为公司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注册资本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最高限度。以前是实收资本制,新注册公司需要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一方面提供公司运营的必要资金,另一方面用以保护和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债权人权益,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代办公司代为提供注册资金,公司注册成功后以各种名目抽逃出资,实质上和没有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实收资本制改进为认缴资本制。
拓展资料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2.根据我国《证券法》第5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上述条件是为了使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素质、较大的规模、股权合理分布,能形成一定的交易量,在投资者中形成较好的声誉。
3.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一个特定组成部分,它公开发行股票,达到相当规模,经依法核准其股票进入证券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依照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其股票上市交易。
第4个回答  2019-12-23

        注册资本数额越大,并不能说明公司实力越强、信用越好。公司认缴的出资金额如果超出股东经济实力盲目认缴巨额资本,越过合理期限随意约定过长的出资时间,不仅加大了股东责任,而且也影响公司的公信度和竞争力。

详细你可以看看这里: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