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津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成都新津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成都新津的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二手房买卖流程如下:
  第一步:买房查询信息 实地看房
  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消息源,与卖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其他证件。
  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在商定价格、确定成交意向并在卖方提供房屋相应合法证件后,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值得一提的是,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协商沟通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步: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如果买方需要贷款购房,在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由贷款银行指定评估公司对双方将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认贷款额度,在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所有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第四步: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第五步:交纳相关税费
  二手房税费的构成相对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第六步: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手续
  买卖双方在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材料交给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第七步:付清余款 完成交易
  买方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煤气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有线费用等)后交易完成。
  注: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准备资料如下: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8-02
若你符合使用公积金贷款条件,即贷款前连续缴纳公积金6月以上。 购买的二手房不为你名下第三套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8-04
可以的,二手房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
3.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4.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5.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
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所需贷款资料;
3.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4.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5.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6.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7.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