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死亡政府补贴。

我是男的,农村户口,父母早年离婚‘父亲至今单身,跟父亲过,我已病如膏肓、不久于人世。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像我这样家庭政府一年能给与多少补贴;

独生子女死亡,对于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在16周岁之前死亡,是可以发给一次性补助的,16周岁以后死亡,就没有任何补助了,

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补助3000元/人;

独生子女死亡补助5000元/人。

申请材料: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申请材料: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身份证明;

(四)户籍证明;

(五)其独生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其独生子女在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的证明;

(七)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声明。

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申请材料: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身份证明;

(四)户籍证明;

(五)其独生子女在16周岁之前死亡的证明;

(六)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声明。

扩展资料: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生子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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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20
独生子女死亡,对于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在16周岁之前死亡,是可以发给一次性补助的,16周岁以后死亡,就没有任何补助了,

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补助3000元/人;
独生子女死亡补助5000元/人。
  申请材料: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申请材料: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身份证明;
  (四)户籍证明;
  (五)其独生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其独生子女在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的证明;
  (七)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声明。
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申请材料: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身份证明;
  (四)户籍证明;
  (五)其独生子女在16周岁之前死亡的证明;
  (六)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声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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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12-27
这个政策无实际意义,形同虚设,独生子女16周岁以上或父母年令大生育能力减退时才是重灾区,才是这个家庭的灭顶之灾。
第4个回答  2019-11-23
我是农村的,请咨询个问题,我们是后组合的家庭,各自有一儿一女,我儿子死亡了,我还能享受国家的什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