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买了双耐克的鞋,但是不到一个月就坏了。然后,我起胜利耐克专卖店那里找他们。后来他们就把那双鞋子拿到自检部门去了。大概有3个星期,我主动去找他们拿鞋子,自检结果也出来了,果然就是耐克鞋子的质量问题。店长说,我们这里已经没有那款鞋子了,你在挑双吧,但是差价要补上! 我说,我就喜欢那双鞋子。! 后来店长说,我们可以给你调刷怪过来,但是你要自己补运费,还有如果在出现自量问题,我们不能3保了,自能给你维修了!。! 请问下这种情况我况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没有什么法理依据来维护!?
请问下,他们店里没有这双鞋子了。我选其他鞋子是不是要补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