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瘫肢体肌力与伤残等级的关系。

最近在看GB18667-2002,关于偏瘫肢体肌力与伤残等级的认定有一处不太理解。
IV级伤残,4.4.1 d)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V级伤残,4.5.1 e)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VI级伤残,4.6.1 c)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我可以理解VI级伤残为一肢肌力3级以下,另一肢为5级肌力。但IV级与V级对照的话,IV级是否意味着,偏瘫两肢皆为4级或以下,而V级伤残的定义就意味着,一肢或两肢都是2级以下……
那岂不是,V级的伤反而重于IV级吗?
求专家解惑。

实际应用中,评残是使用最恰当的条款下结论的,如:
“V级伤残,4.5.1 e)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实际上仅适用于一肢肌力2级以下,
如果实际有二肢肌力2级,可以适用II级伤残的条款了。

法律条文不一定都表述得恰当,那些老头子语文水平和逻辑水平估计也很糟糕,
所以写出的条文很多歧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29
这逻辑问题,是不是打算了噶。。。
第2个回答  2010-11-09
分离型脑起搏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地治疗手段,它通过磁场和电场的共同作用调整大脑神经,激活损伤的脑细胞,从而促进神经细胞功能的恢复。
在病人头皮下安装了数个磁场电极,有很强的磁场强度,磁场能够磁化血液,血液稀释不凝集,能有效防止血栓形成,防止再发,又可使血管软化,血压下降。
分离型脑起搏器治疗偏瘫取得的重大成绩,为广大偏瘫患者带来了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