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不退押金该告她侵权还是违约?

09年12月中旬我在网上找到房子与人合租,房子是由另两位女孩与房东签订合同,在搬进去时与他们签订了转租协议主要条款是:
1。转租期限:2009/12/12日至2010/11/27日
2。押金1800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和特约事项如下:
乙方(我)如提前退房,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终止协议;甲方如提前解除转租关系,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乙方结清费用后退还乙方押金终止协议。

在12月末住了两个星期后因为工作变动要到另一个区工作,我按协议要求于12月28日交租时告知他们要在1月28日搬出去。我按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二房东以我们的协议过于简单以及协议条款与他们跟房东签的不同等理由拒绝按期退还押金。

我的问题是:

1.协议里说押金是转租期满时退回,但也有特约事项说明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提前退房返还押金,请问这两点矛盾吗,我可以根据约定起诉吗

2.请问我起诉时应该告她违约还是侵权,我们双方签订的简单转签协议是否有效。

1.协议里说押金是转租期满时退回,但也有特约事项说明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提前退房返还押金,这两点是不矛盾的,因为这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情况,可以分别适用。
2.你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义务,对方不退还你的押金属于违约行为,你们签订的转租协议是生效的,因为即使对方没有经过房主同意私自转租给你,房主有权解除和二房东之间的合同,但是不直接影响你和二房东之间的合同,法律没有规定私自转租是无效的,只要房主不表示反对,就视为默许转租了。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你应该起诉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因为按照违约责任立案,你的官司比较好打。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详细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ask/16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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