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交社保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公司帮员工补缴社保手续: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社保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个人补交养老保险要的材料是:一、自由择业人员需携带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三、失业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以及复印件;等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5

一、单位漏缴的,你与用人单位依然存在劳动关系。

补交申请条件是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然后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

所需材料如下:

1、《社会保险费补交申请表》;

2、补交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始会计凭证;

4、其他证明材料:如人事档案、职工工资卡银行账户明细清单等;补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以上提到的材料复印件,全部都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离开单位,在待业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的断缴。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持规定银行原件复印件;

4、填报《XX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征收窗口进行办理。

如果不想这么麻烦,也可以找相关机构进行代缴。

三、社保转移后,想补交之前断缴的。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换公司后,社保已经转移到新单位。此时想补交前面断交的,可以咨询新公司能否补交。

如果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需要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办理转移,到新的工作城市继续参保。

扩展资料:

一、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二、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 [1]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参考资料:社保补缴-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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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6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4、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员一般会告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两份,表五一式三份。到时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现金还是支票。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018年9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各地一律保持现有社保政策不变。

参考资料:社会保险-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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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5

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需要带齐以下材料: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内容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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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需要带齐以下材料:

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扩展资料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另外,个人缴纳肯定不能补缴的,找到新单位,可以和单位人事协商,补缴之前的社保。社保大病、医疗什么的可以间断,只要你在退休前“累计”交满15年,就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社保大病、医疗间断,但是之前缴纳的所有记录都在社保档案中。

参考资料:社保补缴需单位申请—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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