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十年没见过孩子,现在又成家了见孩子合适吗

如题所述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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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14
当然合适,离婚是改变了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与孩子关系不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