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3-20
高二那年,新的教导主任严抓风纪,他把我纹身的事情告诉了父母。我仍然记得那种羞耻感,父母来到班主任的办公室,被一个鼓着啤酒肚的中年男人指着鼻子教训,说我怪异,孤僻,不爱参与集体活动,没有集体荣誉感,纹身,颓废。父母铁青着脸,门外则围了几乎半个级的同学。回到家,父亲把我打了一顿。母亲一直在哭,抱怨她应该把教师的职业辞掉,我就不用寄宿跟杂七杂八的人学坏了。但我知道我所有的罪恶,只是因为我纹了身。他们带着我去小城里的医院洗纹身,我完全没有反抗。那时小医院里只有割皮和激光的洗纹身方式。一开始用的激光,皮肤像被电击了一般,发出臭焦味,之前好看的图案都变成黑色的炭烤痕迹,后来还化脓,严重的地方还凸起一块增生的粉肉。我平时甚至无法平躺着睡,只能脱了衣服趴着或侧睡。
第2个回答 2019-03-20
右脚裸上曾经纹了一片“羽毛”,那代表着自己自由洒脱、追求本性的生活想法。大学报到通知书是打开我心里“任性”的钥匙,我终于脱离了父母的监管。在这之前,我勉强算是“别人家的孩子”,生活学习循规蹈矩。纹完身后,瞒了父母两年。在一个昏昏欲睡的午后,我弟略带惊讶的一句“你脚脖子上咋还有个纹身”,我父母的视线从电视机上的《亮剑》移到了我的脚上。那一刻我真很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没穿长裤。在校期间,我没抽烟喝酒没染上坏习惯,获得了奖学金,自考了各种证书,只因为一个纹身我就“变坏了”,后来想通了,也就去洗了。
第3个回答 2019-03-20
高中时,我遇见了我的初恋。当时在饭堂,阳光晒进来,照得他的侧颜很好看。他对我很好,我们一起去学校的小卖部买优酸乳,人很多,优酸乳摆在货架最高的地方,他比我高十公分,就把我圈在怀里去拿优酸乳。我们还会在晚自习时去操场散步,风大时我就钻进他的衣服里,闻他身上洗衣粉味道。晚上放学,他住校,我走读,他就把我送到校门口,每次都会给我小零食。那段时间,我都快忘记自己患过抑郁症。在一起100天时,我在手腕上,纹了他的名字。休息日的下午,我穿着校服,从小广告里看到了纹身的信息,走进了一间地下室。给我纹身的人,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花白的头发扎在脑后,胳膊上是我看不懂的语言。他见到我眉毛一挑,又笑了笑。我局促地坐在板凳上,把准备好的花样给他,他问我,是男朋友的名字吧?不怕后悔吗?我摇了摇头,不怕。那个过程有些漫长,我却觉得很短暂,只有些酥酥麻麻的感觉。那瞬间,我有些崇拜自己,我做了大多数高中生不会做不敢做的事情。我把手上的纹身给他看时,他抓着我的手腕,很久都没有说出一句话。我们在操场上,坐了很久。后来毕业了说要跟我分手,我承受不住,有多爱就有多狠,就把纹身洗了。
第4个回答 2019-03-20
上大学后,认识了男朋友。初次碰面,我就敏锐地发现他手腕上有一圈腕带似的纹身。询问后得知,那是纹身界的传说——鸽子血。在一起之后,我们就相约在上臂外侧纹一模一样的图案。当时不觉得这见不得人,也不知道社会对纹身的歧视是这么的普遍。找工作时,我常常因此碰壁,但也不曾想舍弃它。后来分手了,对后来的男朋友也没有隐瞒这个纹身的来由。觉得纹身看着很碍眼,他父母也是保守的人,认为纹身是坏孩子才会干的事情,劝我洗掉。我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