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营场所证明怎么办理

网络经营场所证明怎么办理

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登陆对应平台下载获取“平台网络经营场所证明”;
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分局申请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要求逐项填写 “申请表”及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并根据所填报的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有关“许可证”;
3、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前往工商局窗口办理。
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办理注意事项如下:
1、与办理实体店营业执照相比不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资料;
2、申请的名称必须体现是网络经营,也就是说字号必须是网店、网络购物等类型;
3、具体的行业经营许可证还是需要到对应的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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