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钱存在银行却取不出来!”河南的白女士,怎么都想不通,自己的80万元积蓄,存入河南3家村镇银行为何就取不出来钱了。
有储户在许昌市人民政府网站留言反映,许昌市人民政府回复称为有效阻断不法分子诈骗行为,正在升级优化系统。针对河南3家村镇银行不能提现的问题,央行回复称人民银行高度关注此事,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开展调查,也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尽责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银行保证用户的资金安全,既是双方基于储蓄合同的合同义务,也是银行的法定义务。我们将个人合法所有的钱款存入银行,钱属于银行,而银行对储户负有债务。存储协议或者存票就是我们的持有的债权凭证。当储户需要取款时,银行应当依据约定进行兑付。否则,银行就涉嫌违约。
储蓄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储蓄机构应当保证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违反规定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其次,涉事银行即便与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后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不能影响储户的利益。因为储户是和涉事银行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并非是和新财富集团。
最后,即便涉事银行发生了信用危机,也应当由银监会进行接管。而在涉事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时,即便破产也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同时,即便涉事银行破产,也应当按照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应当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以50万元为限,向储户支付被保险存款。总之,这么多无法取款的储户,完全可以考虑启动诉讼程序来维权,等待下去并不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