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寄信出来可以问办案机关吗

如题所述

是不可以的。
可以收到信件。但并不是寄过去的信件都能被交到在押人员的手上。
根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在规定中,家属是可以给看守所在押人员寄信,但是对于信件的内容,是有要求的。如果信件内容涉及到案情的,是肯定会被扣下来的。
以及比较偏激的内容,会影响到在押人员情绪的,也会被扣下来。
一般来说,在没有开庭之前,看守所里的公安机关是不会允许家属和在押人员交流碰面的。在押人员不能见家属,只能见律师。有的家属会拜托律师给在押人员带信,但是一般律师都不愿意。
因为信件是需要给民警检查的,而且就算在押人员看了信,也大概率是不能给家属写回信的。
当然,当判决出来之后,家属就可以较为顺利的和在押人员通信了,此时通信的要求就会宽泛一些。而且在押人员也可以给家属回信。
如果是刑期不满一年,继续留在看守所的服刑人员,也是可以和家属通信的。
信件的内容主要是不能涉及到太大负面情绪,如果信件会影响到服刑人员的改造,是会被监管单位扣押的。
除去负面情绪,还有暴力、血腥的内容也不可以。
寄信的时候是可以寄相片的,在寄相片的时候家属也要注意自己的穿着。一些无袖、吊带上衣,或是不过膝的短裤短裙,都可能会被扣下来。
看守所或是监狱里的看管,都是更加严格的。一些我们认为的普通打扮的照片,可能会因为衣着暴露而被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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