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无论房产证是只写男方名字或是写双方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在婚后出钱付首付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男方父母有明确约定,其赠与归一人所有。在离婚分割时,具体的分割比例,建议您咨询律师,可能会根据双方婚龄、贡献大小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如果您需要法律上的帮助,您可联系我们作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