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劳动保险,但是没有签过合同,两年了,公司调整,降薪了,我想仲裁,怎么办?

到底我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是什么。
不同意降薪,我应该仲裁公司哪一点,是没签订合同还是降薪。我希望得到补偿。PS: 现在公司还在拖欠 2018年11月份的工资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公司存在严重过失为由,提出辞职,而无需经其同意,并可要求给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等。
一、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你需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出你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一张纸),并加盖查询章,用以证明该用人单位的身份。
2、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很多,比如厂牌、考勤记录、工资卡和存折、人证等等,只要能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行。
3、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当地劳动部门都有样板,一式两份),加上你的身份证、打印的工商查询登记资料、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等交给劳动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会立案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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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2
首先,两年了未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之间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其次,单位拖欠工资,可以仲裁请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XXXX元。
再次,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单方直接强制降薪。
第2个回答  2019-04-12
只要有证据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即可,劳动合同不是必须品。有社保可以去调取社保缴费记录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之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齐剩余工资。劳动法规定,调岗降薪必须要经劳动者协商一致之后方可执行。
第3个回答  2019-04-12
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合同,两年后单位降薪。你可以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是对薪酬不满意,准备离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期间的社保以及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被迫离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你可以申请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4-11
入职超过一年没书面合同,就视为无固定期合同,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合同
单位降薪要协商一致,否则属于单位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原来待遇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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