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我家宅基地建房怎么办?

家里没有宅基证,到之前村里开过证明,对方家里没有任何证明。国土部门一直说去,但一直没去。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里开的证明是不管用的,因为村组织没有审批的权限。
由于某些特殊原因,手上没有任何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咋办?按照《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建议你家按此程序去获得审批。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也就是说,未经批准不能建房的。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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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02

    房屋归属应以土地使用证上显示的使用者为准。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在我国,在土地上建造建筑物须经一定程序批准,并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前提条件,所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取得建筑物所有权的基础。

    在他人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建造人并不能取得建筑物的产权,而由土地使用权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可分离的,只能为同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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