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采购流程

自己采购流程地板砖

总体流程申请 自行办理 存档备案 ①详细填写所报内容 ②“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③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申请自行采购报告 ①根据项目审批表的内容自行采购 ②由本单位自行办理结帐手续 ①项目审批表第一、四联 ③采购货物发票复印件二份 交 ①一份项目审批表三联 ②发票复印件一份 ①一份项目审批表二联 存 æ¡£ 交 存 æ¡£ ②发票复印件一份1、申请采购单位报项目审批表 2、自行办理采购单位 3、存档备案采购单位 采购办 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主管领导审批 报 ②申请自行采购报告存档 控 办 总体流程 申请控编 购买车辆 温宿政府采购办控办 领 取 申 请报 温宿政府采购办控办 ①领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购买小汽车、大轿车、摩托车申请单”填写 ②主管领导审批 ③控办盖章 地区控办 1、申请控编预算单位 2、购买车辆预算单位 地区控办 ①地区审核 ②报自治区申办 交 温宿县控办 ①“小汽车编制登记薄” ②“购买汽车准购证联” “单位留存联” “车管所存查联”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 温宿县控办 预算单位 ①依据 “准购证” 的车型填写 “计划申请审批表” ②“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③加盖公章 温宿县政府采购办 ①资金落实 ②申请审批表的车型与“准购证”是否一致 送 采购 采购中心 审核 主管领导 ①县领导批准 ②编委下文的定编文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 报 ①领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申请表” ②主管领导审批 报 ①有空编 ②县领导批示 ③纪检委批示 ④财政局领导批示 审核 报 通过 报 通过 通知 申报 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政府采购流程图汽车维修、轮胎 总体流程申请程序项目申请审批表→审批程序→汽车维修程序→结算程序→支付程序 报 财政局各业务股室 ①落实资金 ②负责人签字、盖章 申请表 采购办 送 审核 政府采购主管领导指定承修厂家 送 ①政府采购分管领导批示 ②采购中心加盖公章 送 汽车维修厂家 ①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申请表 ②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结算单 送 采购中心 ①对照标书 ②按招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③加盖公章 依据采购中心的折扣率填制资金请拨单 送 国库支付单位 ①发票 资金请拨单的金额 ②在资金请拨单上审核签字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汽车维修厂家备齐各手续 审核 政府采购办 政府采购分管领导批示 送 支付中心支付 注汽车维修轮胎及装璜统称为汽车维修 政府采购办统称为采购办 政府采购中心统称为采购中心 3、维修程序国库支付单位 4、结算程序汽车维修厂家 5、支付程序汽车维修厂家 2、审批程序国库支付单位 1、申请程序国库支付单位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申请表” ①详细填写所维修轮胎及装璜等内容 ②“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③加盖本单位公章 ①资金落实各业务股室或国库支付中心 ②本股室负责人签字、盖章 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政府采购流程图定点采购 总体流程申请程序项目申请审批表→审批程序→下达程序→采购程序→支付程序 1、申请程序国库支付单位报“项目申请审批表” 6、支付程序供应商 ①详细填写所报内容 ②“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③加盖本单位公章 申请 财政局各业务股室 ①落实资金 各业务股室或国库支付中心 ②本股室负责人签字、盖章 送 ①落实资金 ②业务股室签字、盖章 申请表 送 采购办 审核 政府采购分管领导审批 上报 下达 政府采购申请表 政府采购中心 ①采购办下达申请表 ②确定采购方案及供应商 实施采购 验收 采购单位为主 采购办为辅 采购中心 合格 鉴定 验收报告及资金清拨单 定点单或中标通知书二份 资金请拨单 一式三份 签定的合同 四份 验收报告 四份 发票复印件 一份 审核 送 采购办 政府采购主管领导审批 支付中心支付 送 4、采购程序采购中心 2、审批程序国库支付单位 3、下达程序采购办根据审批过的政府采购申请审批表 5、验收程序供应商所供货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17

第2个回答  2020-02-09
政府采购的流程需要结合具体的采购方式确定,政府采购方式不同,流程也是不同的。通常来说,政府采购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开招标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5、发布招标公告;
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
8、组织召开招标会;
9、中标公示;
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
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二、协议采购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由业主填写《政府采购定标申请联系单》选择供应商;
4、由供应商提供报价单;
5、根据协议采购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价;
6、出具中标通知书。
三、询价采购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制作询价单,发布招标公告;
4、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投标中心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6、出具中标通知书。
四、竞争性谈判
1、 受理申请表;
2、 确定采购方式;
3、 编制招标文件;
4、 发布招标公告;
5、 成立谈判小组,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
6、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7、 确定成交供应商;
8、 出具中标通知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
1、 受理申请表;
2、 确定采购方式;
3、 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协商;
4、 供应商填写报价单;
5、 确认,报监督科备案;
6、 出具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资金的确认
(一)属于财政拨款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下达给采购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按照拨款申办程序,由负责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的科室于采购前将计划安排的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预算资金,单位只须在网上填报采购预算给相关业务科室批复后采购办人员即可在网上查询到,其资金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需另外追加的采购项目,由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申报,采购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追加采购计划;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追加资金,其资金的确认同上,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三)属于单位自筹的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前5个工作日将资金划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采购计划的确认
(一)属集中采购的项目,在采购前,各单位必须对所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资金渠道、售后服务等要求进行确认(公务用车采购的还应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按采购办规定的时间上报。
(二)各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不得提出具体的品牌要求。但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性及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可提出1-2个推荐品牌,供市采购办参考。
(三)属较复杂、非标准的货物,报送采购计划时应附详细的采购要求及说明。 (四)各单位一般不采购外国货物,确因工作需要采购的,应当报经市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流程
(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
(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
(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
(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
(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
(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
(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
(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