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第三人有必要参加诉讼吗

如题所述

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三人属于当事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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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02
  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在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特殊原因,致使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进行诉讼,此时,应当适用诉讼权利义务承担的制度将该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转移给案外人,由案外人承受原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作为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
  1. 自然人权利义务的承担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出现自然人死亡的情况,则可能发生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但并非必然发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自然人的民事案件不外乎两种:其一,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诉讼。如甲基于与乙之间的借款关系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偿还借款期限已满尚未归还的 1 万元钱。在这类诉讼中,自然人死亡产生权利义务承担,即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原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其二,因身份关系引起的诉讼。如甲的母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 500 元。这类诉讼不发生权利义务承担,这是因为一旦自然人死亡,其身份关系就自然灭失,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纠纷案件自然也就无需再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8-31
作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