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行政区划的简介?

如题所述

1、辖区16个。天津市共辖15个区、1个县。11,760.26平方公里(中国省级行政区第30名)。市区面积4334.7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00平方公里。天津市南北长189公里,东西宽117公里,海岸线长153公里。天津市拥有中国56个民族中的52个。人口最多的为汉族,占全市人口的97%。少数民族人口26.38万人,少数民族主要为回族(2%,172358人)、满族(0.6%,56555人)、蒙古族(11331人)、朝鲜族(11041人)。50人以下的少数民共有28个。

2、1956年1月1日,天津将市区以序数排列的一至八区分别更名为:和平区、城厢区、河北区、河东区、新华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

2009年11月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三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

1、2015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天津市宁河县,静海县,设立天津市宁河区,静海区,相关的行政区域界线、政府驻地均未做调整。

2、由原来的13区,3县变成15区1县。分别是(滨海新区、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和(蓟县)。

3、天津市乡镇行政区划数据 ,是结合野外实测资料,同时参照有关地理图件,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开展行政区划地图矢量化工作,最终获取天津市乡镇区划边界数据。主要包括省市乡、镇、街道矢量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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