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立案后多久出处理结果

如题所述

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检委立案后的流程:
1.立案呈批报告(立案请示)→立案决定、发立案决定书→成立调查组调查,
2.写出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调查组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支部大会作出处分决定(给予政纪处分的所在单位行政会议作出行政处分意见)→与涉案人员见面签字,
3.对涉案人员所提不同意见作出说明和复议意见→提交党委会议(行政会议)讨论→向上级纪委请示→案件检查审阅、校正、装订→移送审理→审理室审核、审议写出审理报告→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办公会议讨论【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待县委、县政府批复后,县纪委、县监察局下发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和相关单位
4.处分执行情况回执→立卷归档。
纪委这个主要是对于一些国家的部门来进行一个检查的,看他们有没有违法乱纪,如果说纪委已经立案的话,那么多长时间可以得到相应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第十九条
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二)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三)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四)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第三十一条
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一)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二)组织实施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三)有证据证明违反行政纪律,需要给予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进行审理;
(四)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第三十二条
监察机关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的,或者不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告知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部门或者被调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重要、复杂案件的撤销,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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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5-28
纪检委立案后出处理结果的时间视案件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根据以上规定,纪检委立案后出处理结果的时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