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办理期限如何计算

如题所述

大家都知道,无论哪类案件都有一定的办案期限。那么,治安案件也不例外。那么治安案件办理期限如何计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治安案件办理期限如何计算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指公安机关自受理治安案件之日起,至办结治安案件的期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计算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其起点是治安案件受理之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也就是说,原则上只要有案件就应当受理并进行登记,包括公安机关自己发现的治安案件。受理日期与登记日期一般情况下应当是一致的。具体办结治安案件的时间,是指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长短,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在通常情况下,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治安案件大多数属于即时发现的案件,案情比较简单,调查起来相对容易,公安机关对大部分治安案件能够在一个月内办结,其中相当一部分治安案件能当场处罚完毕,还有很多治安案件可在当天办结。高效率地处理治安案件,有利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治安案件久拖不决,保持一个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在特殊情况下,对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也就是说,最长可以到六十日。在实践中,有些治安案件,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如团伙作案的案件、流窜作案的案件、群体性案件,以及有些涉外治安案件等,在一个月内办结确有一定困难。对这些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特别规定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应当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办案期限,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的办案期限,如果在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人逃跑了,公安机关找不到人,则不能仍按此时间计算办案期限。

二、治安案件中的正当防卫是什么正当防卫是属于刑法中的概念,而在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中没有规定的,正当防卫是指对犯罪行为采取的防卫措施,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治安案件追诉期有多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追诉期是六个月。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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