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身份证办理流程图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身份证是可以异地办理的,现实中有很多人办理身份证是很不方便的,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现在是可以异地办理了,按照流程走就可以。一、身份证异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1、申报丢失身份证后要火速到居住地派出所或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申报,防止遗失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注意!必须由本人到办证中心申报,不可代办。(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2、换领按照指引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提交居民户口簿或当地的居住证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3、缴费按照身份证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证件工本费用(首次办理免费,换领20元,补领40元)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4、领证耐心等待约20个工作日收到领证通知后携带领取凭证到办理点领取身份证。二、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是什么?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师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自治区及疆外户籍群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或丢失的,可凭居住证、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或户口簿到现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学生可凭学生证申请办理。1.兵团范围内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以到师市辖区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或师市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办理。2.自治区及疆外户籍人员,在我辖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并持有居住证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提醒:①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②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③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三种情形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三、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发证时限是怎样的?1、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2、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3、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法律客观: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2、合理设立异地受理点。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 3、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4、规范证件制发程序。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核签发。受理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证件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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