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和被动离职的顺序是怎么的?是不是等赔偿金拿到了再签离职信的?

本人工作2年半,现在公司被收购了,要求员工离职,hr通知下个月不用来上班了(按照道理应该是可以N+1或者N??),但是要先交离职申请。已经与HR商量好了,就按照劳动合同法赔偿,请问是否赔偿的N+1是我月底就可以拿到吗?还是下个月才能拿到。
我要拿到这N+1才递交离职申请,还是N+1的赔偿不需要先递交递交离职申请?
最后问一下,主动和被动离职,是在什么时候与公司签解除劳动合同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你首先要和单位谈好补偿标准,签订了补偿协议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的,如果你主动办理了离职手续你就会很被动,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就是N个月,没有提前一个月就是N+1,;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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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20
首先你要提出辞职申请,找领导签字,但是你自愿提出的,没有什么赔偿金,最低有失业金补助。除非是公司主动辞退你,那么公司才给你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