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三大原则

如题所述

软件设计三大原则分别是,面向对象编程(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简称OOP)、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简称OCP)和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简称LSP)。相关知识如下:

1、面向对象编程(OOP),面向对象编程是一种编程范式,它使用“对象”来抽象现实世界中的实体。在软件设计中,对象是指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实例。OOP通过封装、继承、多态和抽象四个基本特性,为软件设计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2、封装:将数据和操作封装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对象)中,减少系统间的依赖和直接访问。这有助于提高代码的安全性和可维护性。

3、继承:允许在已有类的基础上创建新类,新类继承已有类的属性和行为,同时可以添加或覆盖已有类的行为。这有助于代码的重用和复杂系统的模块化。

4、多态:允许不同类型的对象以统一的方式交互。通过接口或继承,不同的对象可以以相同的方式执行操作。这有助于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

5、抽象:通过隐藏对象的详细实现,只暴露必要的接口,使得对象的使用者无需关心其内部细节。这有助于简化代码的复杂度,提高可维护性。

6、开闭原则(OCP)开闭原则是指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当是可扩展,而不可修改的。换句话说,为了满足新的需求,应通过添加新代码来实现扩展,而不是修改现有的代码。

7、这一原则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类和模块之间的耦合度,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和可重用性。遵循开闭原则的代码更易于维护,因为新的功能不会影响到已有的功能和逻辑。

8、里氏替换原则(LSP),里氏替换原则是指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其父类。在软件设计中,这意味着如果我们使用一个父类的实例能够正常工作,那么使用一个子类的实例也应该能够正常工作,前提是子类实现了父类的所有行为。

9、这个原则是由斯坦福大学教授Barbara Liskov提出的,它是对开闭原则的一种具体实现。该原则强调了子类必须继承和实现父类的行为,而不是改变它。这有助于确保代码的可重用性和可维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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