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汉朝和唐朝都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国势强盛的王朝,更有着强汉盛唐的说法流传至今。其中唐朝作为一个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存在了两百多年的王朝,无论是从文化、经济还是国际地位上,其留给后人的影响可以说是非常巨大的。作为如此强大的国家,其疆域以及人口肯定不会少,因此在地方管理方面也有着独特的措施。在唐朝的地方制度中,府、都护府以及都督府在职能方面都各不相同。
首先,唐朝时期随着疆域的扩大而不断修改行政区划。根据史料记载,在唐朝全盛时期的疆域面积高达一千两百多万平方公里,疆域范围北面达到蒙古高原地区,东面到达朝鲜,西面到达中亚咸海,南面则是包括了越南北部地区,当时全国人口达到八千多万人,连首都长安人口都超过百万。其次,当时唐朝开放包容的政策下,与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关系发展迅速,许多边疆部落都主动归附,因为加强对地方的统治以及管理边疆归附部落成为了当时最重要的问题,为此唐朝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唐朝政府不仅在原本的地方行政区划分进行了调整,还建立了以姓氏和地位划分的府制,当时的府制分为府、都督府以及都护府三种类型,在唐太宗时期还将府制应用到少数民族地区。
然后,唐朝的地方制度下,府、都护府以及都督府在职能上有所不同。府是在唐朝时期行政区划的一个重要单位,当时为了显示区别而将比较重要的州命名为府,比如江陵府、京兆府等等,无论是军政、税收还是任免权,中央机构都有着绝对的控制权,类似于现代的省级行政区。都护府是唐朝为了管辖周边少数民族地区而设立的官制,当时唐王朝派官员以及士兵驻守边疆地区,并且在当地推行唐王朝的政令,换到现代的说法就类似于特别行政区。都督府的职能和都护府差不多,但不同的是都督府的最高长官一般是当地首领所担任,其下官员的任免由首领自己掌握,首领只需要每年进贡纳税即可,并且都督府的官职是可以世袭的,换句话说,都督府是当地部落为了得到唐王朝的保护而设立的联合机构。
最后,府、都护府以及都督府都是唐王朝为了加强地方管制而设立的地方机构,它们的职能各不相同,而唐王朝对于这几个地方机构的控制力度也均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