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但是,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群体和兼职集体也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但这两种保险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如果被认定为企业员工,国家有法律义务为员工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因此,这些人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可以支付的。员工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员工补充社会保险表》,以及就业登记的相关文件和工资证明,并需要证明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他们唯一的选择是推迟退休,因为只有推迟退休,他们才能逐年供款,只有通过自己的养老保险福利,他们才能享受正常的养老金待遇。因此,许多地区收紧了社会保障补充支付的规定。
那么最近呢,有一个粉丝给我发了一封私信,问我这样一个问题,就是他的社保是可以还的,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但是总的补缴费用大概是6万元左右。补缴完毕后,每月可以多领400元左右,这样的养老待遇。他自己也很纠结,所以他给我发了一封私人信来问这个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对很多人来说可能存在,所以我将通过本文详细阐述,看看是否应该支付。
现实情况是,在许多地区,不允许追加付款。因故中断的,只能由企业单位补缴。在补缴过程中,企业单位承担滞纳金的费用,因此补缴的流程和程序相对繁琐,大多数人不会补缴,或者不具备补缴的条件。这是一个小数目,当然不是很小,但只要你有这样的经济能力,就相当于一次性投资,然后你就可以得到生活回报,这对你自己来说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所以我个人建议不要放弃社会保障的补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