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如题所述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施工前管理 
1.1 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前,将资质报监理单位审查确认,经监理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贯彻落实项目总目标,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进行。
1.2分包单位进场准备 
(1)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进度要详尽准备。
(2)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接受项目质安部门管理和安全交底。 
(3)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施工前图纸会审由总包单位负责安排。
 1.3 分包开工审批 
(1)分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经总包方、监理、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 
(2)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批准的日期为准,但在施工中,如与分包方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计划提前完成了,则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它情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
 2、分包施工过程管理 
2.1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1)方案实施问题。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进行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工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段施工,避免因抢工作面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延误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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